OB欧宝江南建筑业企业、房地产企业资质改革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自2021年7月1日起停止受理部分资质申报后,一些企业对资质
建筑业企业: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所列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首次、延续、增项和重新核定事项外,其他资质均可申请。如:部、省厅审批的资质升级可继续申请,市级认定的施工劳务资质、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等可申请办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已停止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四级资质的核定申请和暂定资质备案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二级资质仍可申请。
建筑业企业:2021年12月31日前即将到期的,需通过政务网申请变更手续,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电子证书,资质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已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的,目前无需提前3个月办理延期手续,具体将以新资质标准要求为准。
房地产开发企业:2021年7月1日起至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止,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四级、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有效期统一延长至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之日,资质证书无需换发。
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四级、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顺延的,如何办理网签手续?
企业先在注册地所在区县建设局办理人员入库(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人员库),入库完成后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选择建筑企业资质市级认定(核准)按要求申报,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电子资质证书。(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获取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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