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网站信息显示,扬州华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因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行为被罚12万余元。
文书号“苏宁建执罚决〔2024〕8号”行政处罚决定显示,扬州华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对扬州华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罚款12.564万元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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