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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OB欧宝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2024-04-22 03:14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68,818,72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英维克是业内领先的精密温控节能解决方案和产品提供商,致力于为云计算数据中心、算力设备、通信网络、电力电网、储能系统、电动汽车充电桩、工业自动化、电源转换等领域提供设备散热解决方案,为客车、重卡、冷藏车、地铁等车辆提供相关车用的空调、冷机等产品及服务,并为人居健康空气环境推出系列的空气环境机。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的机房温控节能产品主要针对数据中心、算力设备、通信机房、高精度实验室等领域的房间级专用温控节能解决方案,用于对设备机房或实验室空间的设备散热以及精密温湿度和洁净度的控制调节。

  数据中心的风冷解决方案包括CyberMate机房专用空调&实验室专用空调、iFreecooling多联式泵循环自然冷却机组、XRow列间空调、XFlex模块化间接蒸发冷却机组、XStorm直接蒸发式高效风墙冷却系统、XSpace微模块数据中心、XRack微模块机柜解决方案、XEC3高效复合蒸发冷却冷水系统、XMint高效蒸发复合多联空调系统、XSource蒸发冷集成冷站方案、等产品与解决方案,在2023年内公司先后发布了XFreeCooling气动热管、XRow4.0列间空调、XSpace微模块液冷、XStorm3.0风墙等新产品与解决方案。

  在算力设备以及数据中心机房的高热密度趋势和高能效散热要求的双重推动下,液冷技术加速导入。公司对冷板、浸没等液冷技术平台长期投入,2022年8月Intel与英维克等20家合作伙伴联合发布了《绿色数据中心创新实践:冷板液冷系统设计参考》白皮书。2023年7月29日公司作为液冷领域的唯一企业和另外5家企业一起在英特尔大湾区科技创新中心开幕典礼上与英特尔签署项目合作备忘录,加快推进液冷解决方案的测试、评估和推广。2023年6月公司作为液冷产业链上游代表厂商受邀出席《电信运营商液冷技术白皮书》的发布。2023年11月公司作为专业提供数据中心全链条液冷、覆盖“制冷弹性”及“气流优化”等关键技术代表企业助力中国电信发布《新一代智算数据中心(AIDC)基础设施技术方案》白皮书。公司已推出针对算力设备和数据中心的Coolinside液冷机柜及全链条液冷解决方案,相关产品涉及冷源、管路连接、CDU分配、快换接头、Manifold、冷板、长效液冷工质、漏液检测等(注:Coolinside液冷的营业收入统计中,“机房温控节能产品”部分只涵盖机房相关的业务与产品,涉及算力设备相关的业务与产品营收计入“其他”类别内的“电子散热业务”中。),“端到端、全链条”的平台化布局已成为公司在液冷业务领域的重要核心竞争优势。截止2024年3月公司在液冷链条的累计交付已达900MW。

  公司的产品直接或通过系统集成商提供给数据中心业主、IDC运营商、大型互联网公司、通信运营商,历年来公司已为腾讯、阿里巴巴、秦淮数据、万国数据、数据港、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用户的大型数据中心提供了大量高效节能的制冷产品及系统。在一些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中,公司在向客户提供温控节能系统的同时,还可能根据项目情况提供模块化数据中心系统、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等整体方案和集成总包服务。报告期内,公司承接的北京城市轨交大数据中心项目、广州新一代数据传输枢纽中心项目,均顺利通过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国家标准A级机房测试。

  报告期内公司的机房温控节能营业收入同比温和增长,受全年季节性的影响一些大项目的验收确认集中在第四季度完成,全年收入呈现前低后高。报告期内受到产品销售组合变化、公司降本增效、以及大宗商品价格波动等积极因素的共同影响,本报告期内机房温控业务的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显著提高。公司2021年8月入围中国联通冷冻水型(局房、列间)空调集采、2022年1月入围中国联通智能双循环、风冷局房(定频)空调集采、2023年6月第三名中标中国移动2023年冷冻水型机房专用空调产品集采、2023年7月第二名中标中国电信2023年冷冻水型机房专用空调集采、2023年10月第一名中标中国移动风冷型列间空调集采、2023年10月第二名中标中国移动2023年至2024年(一年期)风冷型机房专用空调集采、2024年3月第一名中标中国电信弹性DC舱2024-2025年集采、2022年及2023年连续中标东南亚大型数据中心液冷项目、2023年7月中标山西某数据中心间接蒸发冷却设备项目、2024年2月承接了广州高性能计算软件研发中心项目、2024年3月承接了北斗(上海)大数据融合应用产业基地项目,这些重大项目在报告期内及后续阶段陆续交付,成为本报告期及未来年度机房温控业务营业收入的重要基础。

  公司的机柜温控节能产品主要针对无线通信基站、储能电站、智能电网各级输配电设备柜、电动汽车充电桩、ETC门架系统等户外机柜或集装箱的应用场合提供温控节能解决方案,以及用于智能制造设备的机柜温控产品。公司的该等产品主要为下游客户提供设备散热功能,根据采用的散热技术和设备散热需求的差异,可选用的产品包括:交流供电压缩机空调、直流供电压缩机空调、压缩机空调与热管一体机、热管换热器、水冷机组等。

  公司是国内最早涉足电化学储能系统温控的厂商,长年在国内储能温控行业处于领导地位,也是众多国内储能系统提供商的主力温控产品供应商。随着“双碳”目标的展开,储能电站的建设需求已迎来持续高速增长。在原有风冷系列机柜空调基础上,公司在2020年推出系列的水冷机组并开始批量应用于国内外各种储能应用场景。2022年11月3日,公司发布BattCool储能全链条液冷解决方案2.0从整体方案、全链条、全方位、全场景、多维度升级了系统性能和运维效率,进一步丰富了产品环节,提升了竞争优势。公司不断推出创新的产品与方案,2023年3月公司发布了自主研发的储能专用SoluKing液冷工质2.0产品;2023年8月公司推出针对工商业储能的抽屉式液冷机组;2023年10月公司发布了3D-TVC零功耗相变液冷技术,并于2024年1月推出应用于储能PCS的Pack+PCS融合液冷机组,变流器可实现55℃下不降额且解热能力提升30%;2024年1月公司在行业内率先交付了针对5MWh高密度大容量储能系统的BattCool储能全链条液冷解决方案,兼容了全变频XFreeCooling高效自然冷却技术,实现全年能效比AEER高30%以上。公司借助在储能行业的品牌优势和客户基础,以及持续的创新与高品质产品,持续地积极拓展国内外客户并取得显著成效。报告期内公司来自储能应用的营业收入约12.2亿元,较上年度同比增长约44%,对公司业务的贡献继续提升。

  主要得益于储能相关业务的持续增长,报告期内机柜温控节能的营业收入与上年度同比快速增长。报告期内,一些行业市场竞争有加剧趋势,机柜温控业务的毛利率略下降。

  公司的客车空调主要是针对中、大型电动客车的电空调产品,包括在公交、通勤、旅运等具体的应用场合。通过将产品应用于比亚迪、申通、南京金龙、宇通等客车厂,公司的电动客车空调先后使用于上海、深圳、天津等中心城市,以及广州、重庆、南昌、海口等省会城市的公交集团。公司在电动客车空调领域不断坚持技术创新,低温增焓热泵技术、电池PACK与车厢空调合并冷源等新技术在相关产品中得到规模化应用推广,此外公司还拓展了用于新能源重型卡车等特种车辆的空调和换电系统热管理产品。

  报告期内,传统的新能源客车市场需求未有实质性改善,但公司优势区域市场的需求有所回升,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2018年上海科泰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后,公司进入了轨道交通列车空调的领域,增加了地铁列车空调及架修服务的业务。公司通过将列车空调产品销售给包括中车长客、中车浦镇、申通北车等主机厂,最终使用于地铁公司用户单位。“科泰”品牌是国内最早专注于轨道交通空调的研发设计及批量应用的品牌,在上海地铁、苏州地铁的轨交列车空调市场份额居前列,并拓展了郑州地铁、无锡地铁、深圳地铁的新市场。公司的地铁空调架修业务是国内最大的轨交空调维护平台之一,已形成标准化、规模化,累计维修量和维护时间亦居国内前列,服务于上海、深圳、广州等地铁公司。

  由于宏观调控及地方政府投资力度等因素的影响,地铁轨交行业在过去3年处于阶段低谷,已获批的一些项目实施放缓。这种建设放缓的趋势在2024年开始有重新回暖的趋势,在维护好传统优势市场的同时,公司也积极拓展新区域市场的新建项目配套及架修服务招标。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配套的郑州地铁10号线月,装备了公司最新智能化与环保特点新产品的上海地铁最新车型17A02完成吊装入库开始测试,预计2024年4月正式上线用于上海智能运维示范线号线号线项目开始陆续交付;苏州地铁4号线增购项目启动交付。报告期内,轨道交通列车空调及服务的营业收入同比下降,但由于降本增效以及部分增配空气消毒模块等因素,地铁新造项目的毛利率水平有所提升。

  随着各种电子设备的性能密度和功率密度的提高,伴随着发热量和发热密度的提高,尽管设备自身的耐温性也可能因技术水平提高有所提升,但对设备散热的要求提高是一个普遍的趋势。这个趋势对设备散热提供商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和持续的研发创新能力,散热系统更为复杂,用于散热的成本比重也可能增加。公司基于过去几年构建的端到端液冷技术平台、高效电子散热/导热平台,在无线通信设备、算力设备、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等领域为客户提供创新的风冷或液冷散热解决方案。

  公司2023年10月发布了3D-TVC零功耗相变液冷技术并开始应用于储能PCS和基站AAU射频单元。公司冷板产品于2023年正式被列入Intel公司的EagleStream服务器的DesignGuide文件。公司Coolinside液冷全链条液冷解决方案中的快换接头、Manifold、冷板、长效液冷工质、漏液检测等产品已获一些主流的算力芯片产商、头部算力设备制造商认可并获得规模采购应用。尤其是液冷电子散热链条产品,如算力设备的冷板,已开始批量发货,在报告期内对公司业务收入开始显著贡献。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13日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3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韦立川先生、朱晓鸥女士、文芳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齐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23年,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

  公司独立董事屈锐征女士、文芳女士、田志伟先生向董事会分别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上述独立董事将分别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出《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的实际情况。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经营状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事项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结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公司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薪酬包含基本薪酬、年终奖),独立董事津贴参照同行业及本地区上市公司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齐勇先生、邢洁女士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行业及地区的收入水平,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办公室制订并提议本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齐勇先生、叶桂梁先生、欧贤华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2023年度在任独立董事出具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在任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2023年度履职过程中持续保持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屈锐征女士、文芳女士、田志伟先生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独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欧贤华先生不再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齐勇先生提名,拟选举非独立董事韦立川先生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他委员保持不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调整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如下:独立董事屈锐征女士、独立董事文芳女士、非独立董事韦立川先生。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齐勇先生、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英维克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邢洁女士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7名董事参与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13、审议通过《关于预计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本次公司拟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系根据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决定的,为支持相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更好地发展生产经营。

  2、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控制被担保对象的经营及管理,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切实有效地进行监督和管控,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公司未要求上述接受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提供等比例担保或要求被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

  3、基于上述评估与判断,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预计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董事会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具体发行方案,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此外,截止2024年3月29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已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842,326股,公司总股本将由564,976,399股变为568,818,725股。公司拟一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4年4月)》已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2024年4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4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8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8日上午9:15至2024年5月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情形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2024年4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3楼公司会议室

  议案1、议案3-7、议案9-15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议案8已经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以上议案10、议案11、议案12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暨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5-11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线-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1-3楼董事会办公室。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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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线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线、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1、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请参加会议的股东提前半小时入场。

  3、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3楼,邮政编码:518110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2、持股数量请填写截至2024年4月29日15:00交易结束时的持股数。

  3、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5月7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线、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日以专人送达的形式向各位监事送出。

  2、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时间:2024年4月13日;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方式:现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军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欧贤华先生列席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本次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事项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9、审议通过《关于预计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预计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产品,从而可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与增值,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更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从而更好拓展公司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24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了解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等情况,公司拟于2024年4月24日举办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具体情况如下:

  4.参会人员:董事长、总经理齐勇先生;独立董事文芳女士;董事、财务总监叶桂梁先生;董事会秘书欧贤华先生。

  本次业绩说明会在进门财经平台以“网络会议”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参与。

  (1)登录“进门财经”APP或“进门财经平台”小程序,搜索“002837”进入“英维克(002837)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点击进入会议页面,按指引申请参会。

  (2)使用手机App(如微信等)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申请参会”页面,按指引点击参会。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交流效率及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2日12:00时前将关注的问题以文字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如对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有任何不明事宜,请及时向公司咨询,相关咨询方式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投资目的: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金额: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及期限:投资期限和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购买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投资。

  4.实施方式: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投资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按照上述要求实施和办理相关事宜。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通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从而可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与增值,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事项。

  披露时间公告名称公告编号信息披露媒体2023年4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008《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23年4月11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年5月19日《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年5月25日《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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