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涉及的退市风险警示事项已消除,且公司不存在其他触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据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依据规则和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2条第一款第(三)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的《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1164号)及《2022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06462号),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且不存在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9条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对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2022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审核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且不存在其他导致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对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1、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依据规则和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所有披露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9号),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对于未来可能涉及的中小股东维权诉讼事项,对诉讼赔偿金额作出了估计,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期对上述赔偿金额计提了预计负债,金额为7,700.00万元。
为线日的财务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现行会计政策确定的资产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本着谨慎性原则,每年末公司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对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类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合计8,126.30万元(合并层面)。具体情况如下:
因子公司北京信唐普华科技有限公司未实现业绩承诺,公司针对参股期间及控股期间的应收业绩补偿款、应收赔偿款按照预计可回收金额对此单独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参股期间业绩补偿相关应收款4,202.70万元及应收赔偿款3,410.10万元,共计7,612.80万元,预计可收回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较高,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全额计提减值准备7,612.80万元。另外,对于非单独计提坏账损失的其他应收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3年计提预期信用损失92.44万元,上述合计2023年计提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7,705.24万元。
公司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3年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转回228.61万元。
经评估测算,收购子公司上海慧和辰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850.00万元,同时,经评估后在母公司报表对应该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母公司2023年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949.61万元(对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损益无影响)。
公司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3年计提减值损失15.44万元。
公司对于存货,于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项目未来现金流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2023年存货跌价准备转回215.77万元。
公司2023年度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15,826.30万元,导致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15,826.30万元,导致2023年母公司利润总额减少13,486.64万元。上述减值损失计提已体现在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中。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确认。
公司本次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状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
公司本次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本次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决策程序规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法,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及修订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为更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计划在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云平台服务、云软件服务、云基础设施服务;人工智能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应用服务”,并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的对照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海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在公司中应有的作用。
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兼顾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预算报告充分考虑了市场情况、公司现状及发展目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监事会成员均为公司员工,根据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不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十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十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通过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际到会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领取标准为:10万元(含税)/年。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并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则为标准领取薪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营业范围及修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6)。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基于多维度数据的智能分析平台项目”、“AIOT行业应用解决方案云平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86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56.8628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4.21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635,232,763.8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4,83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0,402,763.88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13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610号)。
根据(《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具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的情况如下:
为确保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和项目效益,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安全合理地运用资金,使募投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经过综合分析和审慎评估,公司以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并综合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拟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分别延期至2025年6月和2025年12月。
“基于多维度数据的智能分析平台项目”和“AIOT行业应用解决方案云平台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在项目实施期间(2020-2022年),因宏观外部环境变化影响,造成客户的业务需求模式改变、预算后延、业务采购模式调整、服务周期延后等变化。公司为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匹配客户业务需求新模式,相应调整了研发与后续业务运营支撑资源建设的整体节奏,导致上述项目实施进度有所延缓。公司采取审慎投入的原则,拟待行业客户需求有效恢复后再正式进行支撑资源和运营资源的投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科创公司应当重新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对“AIOT行业应用解决方案云平台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如下:
项目核心应用场景是以物联网与AI人工智能两大技术为特点的行业分析服务。随着物联网已经成为中国数字时代新型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众多行业的数据基础能力支撑,多行业迎来发展关键期。2023年,随着AIGC的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崛起,从国家到目标行业层面,都希望将相关能力引入到现有数据业务技术体系中,推动国家战略竞争、行业数字化与智能化改革。
公司核心服务领域当前主要是面向以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数据为基础的商业行业领域。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业务收益与成长空间日益减缓。而项目基于物联网环境与以AI驱动的数据分析能力(包括算法、产品、能力平台与基础支撑),开拓了新业务领域,提升公司的技术竞争力以及客户场景服务深度(数据分析延伸到更多AI智能服务能力)。随着AI与物联网等新技术在各行业的深入应用,项目建设的行业解决方案必然提升公司在相关领域的竞争力与经营收益。
●从市场需求角度,2023年起重点行业市场需求已有效恢复,未来市场需求趋于明朗。2023年上半年以来,重点行业解决方案的验证推广收到良好的市场反馈。如农业数字化解决方案(畜牧养殖与高标准农田相关)已获行业大型客户与地方政府相关长期合同,后续3年服务规模将逐步扩大。烟草领域,以“烟问”为代表的软硬一体数字化分析服务方案也在多地的烟草专卖客户群体中开始部署和试用。
●从技术可行性角度,募投资金使用进度未达预期的原因主要是解决方案的业务运营支撑和市场资源建设因前期市场需求延后,市场趋势不明朗而推迟,对项目核心技术研发进展影响不大。目前公司在项目关键性AI技术(AIGC相关)的研发已有实质性成果;项目原规划中涉及的物联网AI相关技术,近2年随技术发展,市场已有成熟成果,公司可以基于效率和成本考虑,直接购买并结合少量定制化研发,预期项目后续进一步研发和实施的技术难度不高。具体而言,项目核心数据分析产品技术研发进度正常,已完成重点目标行业(如农业、烟草、水利水务等)产品能力并进行了商业验证试运行,后续实施中核心AI相关技术主要与AIGC相关,公司在2023年已经进行相关攻关研发并获得实质技术能力(相关成果包括文本大语言生成模型、语音克隆与数字人生成模型等),已经进行相关软件著作权申报。同时,文本大语言生成模型的慧辰大模型生成算法已通过国家网信办算法备案(网信算备240015)。项目后续对市场和运营服务资源建设的投入主要是对相关技术设备与资源(行业物联网终端、智能计算相关软硬件、云服务、数据资源、算力资源、网络带宽与市场营销支撑体系等)的投入,在条件成熟时,按市场和项目进展需要,通过对市场化服务的采购,可快速完成建设部署实施,具有充分的技术可行性。
综上,“AIOT行业应用解决方案云平台项目”仍具备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等,预计收益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方向、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行业发展情况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和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OB欧宝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情况公司已经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270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141人。
大华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332,731.8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488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多个行业。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10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6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敖都吉雅,2002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敖都吉雅长期从事财务会计、审计、管理咨询工作,掌握国内、国际会计准则,并负责多家公司IPO项目、央企和上市公司的年审项目、外企咨询项目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经验丰富,具备较强的专业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甜甜,2015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10月开始在大华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解风梅,2007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年8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大华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325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2024年度审计服务收费将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审计工作安排需要,同意续聘大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通过了此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通过了此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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