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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欧宝体育官方网址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8 18:43浏览次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是对双方开展合作的原则性约定,是基于双方合作共识而达成的战略合作意向,本协议下涉及的具体合作业务,以签署正式协议为准;

  2、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及后续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战略合作具体事项的后续进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4年,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科技”“公司”)践行公司“1+2+N”战略,在大交通场景上,培育发展算力、低空、车路协同、智慧煤矿等新兴业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年报》关于主营业务和《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阐述。在智慧交通场景,公司在存量的城轨数字化基础上,积极拓展和构建“车路云协同+低空+低轨卫星”立体化和互联互通的纵向大交通场景市场,构建地面以车路云协同管控、低空无人机载人飞控系统及低轨卫星星地协同交互的全新业务网格。

  近日公司与北京零创众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零创科技”)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旨在就技术、应用场景和股权等领域开展合作。本次合作是基于公司在智慧交通领域全国领先的技术和市场地位,结合零创科技在自倾转跷体构型飞行器研发与低空技术与产品应用方面的专业能力和市场优势,共同推动低空经济领域的创新与发展,从而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本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后续将视具体合作业务的开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工业设计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外包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销售代理;航空运营支持服务;航空运输设备销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公司介绍:北京零创众成科技有限公司起源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由中国飞行汽车创始团队和北航自倾转跷体构型院士科技成果转化团队联合创立,聚焦于新构型eVTOL、新概念飞行器及航空动力及飞控系统的研发制造。公司为多个行业领域客户提供eVTOL系统解决方案,场景应用覆盖电网巡检、物流运输、城市管理等应用领域。

  北京零创众成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双方通过技术、股权和应用场景等多方面的合作,共同推动低空经济领域的创新与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合作涉及技术合作、应用场景合作和股权合作三部分。具体内容涉及商业秘密暂不披露,待后续根据合作进度在具体实施后披露进展。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3年。协议到期后,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续签或终止。

  本次协议签署属于公司在低空领域的首次战略合作布局,是低空业务的开端。本次合作有助于公司加快构建“车路云协同+低空+低轨卫星”立体化和互联互通的纵向大交通场景市场,构建地面以车路云协同管控、低空无人机载人飞控系统及低轨卫星星地协同交互的全新业务体系。

  本协议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协议的签署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持股未发生变动。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

  (1)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2)若未来相关人员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本战略合作协议为协议双方合作的初步意向性文件,受有关政策调整、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法律法规等因素影响,具体合作将以另行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战略协议的签署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具体实施情况而定,具有不确定性;相关合作安排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的金额,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双方若有具体项目的合作协议签署,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以及信息披露义务。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零创众成科技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和认真审议,同意选举卫莉莉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卫莉莉女士将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卫莉莉,女,生于1979年,西南财经大学财务管理专业学士,会计师。曾任职于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浙江浙大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门,2017年4月起任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算部副经理,2020年11月起任公司预算部经理,2022年3月起任国科众合创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年4月起,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内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卫莉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亦未在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博众数智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卫莉莉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条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0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4、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面签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丁海忠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从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丁海忠:男,生于1968年,党员,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副处长等职务;现任浙江大学发展联络办公室副主任、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及浙江大学校友总会副秘书长。2023年10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海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亦未在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博众数智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丁海忠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的条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汉路1785号双城国际四号楼17楼会议室

  (6)主持人:董事长潘丽春女士因公务不能亲自主持2023年度股东大会,已书面授权委托副董事长李志群先生代为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2)部分董事、监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原因亦未能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议案(7)(11)(12)(13)(1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10)(12)(13)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关联股东浙江博众数智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7,478,300股,回避本次表决,有效表决股份为90,151,000股(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股份117,629,300股减去关联股东持有股份27,478,300股)。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益智先生代表全体独立董事就2023年度履职情况作了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2、经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0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4、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以面签或传真送达等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选举潘丽春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并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下设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之规定,为有效推进公司董事会工作,进一步发挥董事会各下设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加强董事会决策规范化、专业化,根据公司董事长的提名,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选举潘丽春、益智(独董)、贾利民(独董)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投资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潘丽春为主任委员。

  选举黄加宁(独董)、王良荣(独董)、边劲飞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黄加宁为主任委员。

  选举贾利民(独董)、黄加宁(独董)、张明亮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贾利民为主任委员。

  选举益智(独董)、王良荣(独董)、何昊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益智为主任委员。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董事长潘丽春女士兼任公司CEO,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并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根据CEO的提名,同意聘任边劲飞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并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根据CEO的提名,同意聘任何昊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并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根据CEO的提名,产生了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成员,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并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查,根据CEO的提名,同意聘任王美娇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并选举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为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根据CEO的提名,同意聘任葛姜新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从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葛姜新,女,生于1970年,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统计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就职于浙江大学企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

  葛姜新持有本公司股票4,700股,未在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博众数智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葛姜新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分别召开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同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2023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均未担任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且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为保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稳定运营,公司继续实行事业合伙人制及CEO负责制,公司CEO由公司董事长潘丽春兼任,主持公司事业合伙人委员会的运作,全面负责公司经营与管理。

  经CEO授权,主持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智慧交通业务;分管资产运营部。

  经CEO授权,负责公司半导体业务;分管金融服务部、人力资源部、生态合作部。

  经总裁、执行总裁授权,协助总裁及执行总裁日常管理工作,分管风控合规部、内审部、总裁办公室。

  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1、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非独立董事李志群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非独立董事赵勤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独立董事姚先国先生、孙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志群先生、姚先国先生、孙剑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25,00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11%。赵勤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2、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师秀霞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师秀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77,06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07%。师秀霞女士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公司对第八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八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潘丽春,女,生于1968年,党员,浙江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省金华市委办干部、浙江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财务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浙江天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裁。现任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10月起任公司董事,2012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长兼CEO。潘丽春先后获得2021年第十七届杭州市优秀企业家、2021年度“全国优秀诚信企业家”称号、2023年度第五届世界杭商大会“优秀杭商”等荣誉称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丽春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3,060,00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55%。潘丽春女士未在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博众数智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潘丽春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条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边劲飞,男,生于1977年,党员,北京交通大学自动控制专业学士,高级工程师,历任中铁电化局集团北京电铁通信信号勘测设计院地铁分院副院长、浙大网新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信号事业部总经理等。2014年起担任公司总裁助理;2015年5月起任公司副总裁;2020年9月起任公司高级副总裁;2023年3月—2024年5月任公司执行总裁、董事。2024年5月17日起任公司董事、总裁,兼任公司控股子公司众合智行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边劲飞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409,40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07%。边劲飞先生未在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博众数智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边劲飞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条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何昊,男,生于1980年,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具有AMAC基金从业人员资格。历任中国银行杭州市庆春支行(原杭州分行)公司业务部业务二室经理,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总监,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总监、浙江众合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0月起任公司副总裁;2017年8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7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5月起任公司高级副总裁;2022年2月起任公司执行总裁;2023年3月—2024年5月任公司总裁、董事。2024年5月17日起任公司董事、执行总裁,兼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海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昊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458,00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08%。何昊先生未在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博众数智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何昊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条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杨延杰:男,生于1979年,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曾任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项目经理,浙江浙大网新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信号事业部副总经理,公司信号事业部总经理。2022年2月起任公司副总裁;兼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众合智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众合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延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435,00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08%。杨延杰先生未在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博众数智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杨延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条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何俊丽:女,生于1988年,党员,经济学学士、市场分析学硕士,具有AMAC基金从业人员资格,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浙江创新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项目经理,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证券事务代表,2020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5月起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美丽人生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俊丽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240,00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04%。何俊丽女士未在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博众数智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何俊丽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及董事会秘书的条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罗建强:男,生于1974年,党员,硕士研究OB欧宝江南生,高级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历任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事业部副总经理兼区域经理兼项目经理、四川众合智控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众合智控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众合智行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轮值总裁兼天津众合智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12月29日起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建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60,00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0.01%。罗建强先生未在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博众数智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罗建强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条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国梁,男,生于1984年,党员,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美国德州大学圣安东尼奥分校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历任德国汉诺威市德意志生命科学中心中国区首席技术官,山东产研中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河南中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副总,河南中平基因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2023年4月起任公司副总裁;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美丽人生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控股孙公司浙江煋医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国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亦未在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博众数智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国梁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条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振凯,男,生于1990年,毕业于美国南加州大学建筑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河南大学全球人文与建筑时空大数据融合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河南大学深圳研究院时空大数据联合创新中心主任,河南大学深圳研究院特聘教授,中国侨商联合会理事,广东省侨联青年委员会委员,深圳市侨联青年委员会常委等。目前担任甘肃省侨联青年委员会副主席,西部侨青联盟理事,中国测绘学会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工作委员会委员。2022年起任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众源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3年4月起任公司副总裁,兼任公司参股子公司玄度时空云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振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亦未在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博众数智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振凯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条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美娇,女,生于1983年,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历任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管理处处长,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助理。2022年2月10日起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美娇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亦未在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博众数智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王美娇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条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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