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卓创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及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等议案,并于2024年3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OB欧宝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6个月内(即2023年9月4日—2024年3月4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公司已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中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人员进行了记录,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在自查期间,共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结合本激励计划的进程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审核后,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个人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公司筹划本激励计划之前,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在自查期间,共有3名激励对象存在交易股票行为。公司结合本激励计划的进程对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审核后,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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