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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欧宝江南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4-19 07:02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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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行使职权,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现将董事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司改革发展三年来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公司紧扣改革脱困任务和战略发展目标,从生产、研发、营销、内部控制、公司治理等纵深推进改革创新,努力提升公司管理效率和市场竞争力,主要经营指标顺利完成,管理基础进一步夯实,全员发展信心显著增强,高质量发展迈出了关键步伐。

  2023年,公司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赋予的职责,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全面落实公司股东会各项决策部署,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有了明显提升。

  一是持续优化内控体系,提升管理效能。修订完善公司相关制度,共修订完善23项管理制度,内容涉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发展战略、工作细则、管理交易、募集资金、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独立董事工作等。二是全面推行经理层契约化管理。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方向,按岗位分工,明确经理层成员的业绩目标和工作任务,严肃兑现程序,确保考核结果兑现正负激励机制的落地。三是充分保障董事高效履职。公司制定董事长办公会制度,通过董事长与独立董事专项沟通、重大事项决策前沟通调研、经理层定期汇报决议执行等强化了公司内外部董事沟通顺畅。定期向董事会成员提供有关宏观政治、经济、监管政策和资本市场资讯信息,以便董事及时了解行业动态。组织董事会成员前往到公司及所属企业、重点项目一线实地考察和现场调研,“问诊把脉”,发挥董事专业知识能力和“智库作用”,使董事的专业意见和建议真正转化为促进公司管理提升的动力。四是完善监管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定期不定期组织前往子公司,对其落实公司各项决议部署和制度/办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开展了子公司的专项审计工作,并要求对查出问题进行整改。

  报告期内,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未对外披露的窗口期、敏感期,严格执行保密义务,公司未发生内幕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2023年度,董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审议决策62项议案,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召开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3次,审议通过议案21项。会议均采用了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为广大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和监督权。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审计和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就专业性的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为规范管理,激活效能,推行符合公司实际的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机制,在《薪酬及绩效改革方案》基础上,落实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重点对公司2023年工资总额预算、薪酬绩效考核体系改革、《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办法》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绩效薪酬考核兑现等进行了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相关议案提出了工作建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顺利完成公司财务监督和核查工作及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协调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重点对公司定期报告与财务报告、公司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审计委员会就相关议案提出了工作建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充分发挥科学战略决策发展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重点对公司2023年投资计划、2023年融资计划、《西北轴承三年发展规划(2024年-2026年)》进行了审议。战略委员会就相关议案提出了工作建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充分发挥提名委员会科学准确选人用人标准审查建议权利。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重点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资格进行了审议。提名委员会就相关议案提出了工作建议。

  2023年度,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深入讨论,各抒己见,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3名,其中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具备工作所需财务、法律及经济专业知识,能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2023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本报告期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遵从信息披露原则,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了全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一是规范上市公司行为,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按照监管要求,组织相关培训活动70余场,严格规范董监高行为。通过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咨询共计52条,接受电线次,安排组织“股东来了暨投资者现场调研会”,加强了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二是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及监督工作。严格执行监管机构的相关制度,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全年共计披露96篇公告,确保投资人平等获取公司信息。

  2024年,董事会要进一步强化管理,提高专业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的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公司经营战略方面。董事会将继续做好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工作,并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严格按照三年发展规划主持制定三年发展滚动规划并督促经营层落实。

  2.守正创新完善治理机制,提升治理能力。一是精心构筑管控机制。以事前预算,事中监督、事后审计为主线,规范授权总经理和子企业决策的事项范围,预算外事项严格由董事会审议,实现决策下移、经营前移。定期听取预算执行、生产经营、科技创新和重大决议执行情况汇报,督促决议落实。针对市场变化快和运作保密性强的特点,及时专题研究,适时调整方向。二是健全考评机制。通过开展考核评价,将公司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与薪酬挂钩,调动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推动公司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确保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三是加强对董监高的选聘、培训和评价工作,不断提升其履职能力。根据公司董事会多年运作实践,制定董监高培训计划,定期组织董监高及相关人员参加合规培训,提升规范意识、履职能力和业务水平。

  3.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合规,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及时性。定期组织投资者交流会,加强机构投资者与公司董事会、经营层的沟通交流和意见互换。通过打造与投资者命运共同体关系,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

  4.加强内控体系的持续优化,防范重大风险。一是持续完善内控管理体系。把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作为提升治理能力的全局性工作。针对全面风险体系管控、合规管理、内部审计管理等方面,及时补齐风险防范短板,完善投资决策交叉审核机制,及时梳理检视重点风险,筑牢风险管理“三道防线”,保障公司业务规范运作。二是组织架构、薪酬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优化,持续做好薪酬总额管控工作,督促经营层做好三定工作,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三是实时监督公司经营计划执行情况。通过董事长办公会定期听取经营情况、财务预算执行情况、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审计整改等专项工作报告,及时跟踪各类重点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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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履职尽责,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监事会各项工作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依法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持续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和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共召开4次监事会会议,内容包括公司年度报告、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报表、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半年度报告、推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第三季度报告等。各位监事尽职履责,认真调研,审慎决议,不存在无故缺席情况,较好地完成了监事会会议召开工作,保证和维护了上市公司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列席董事会会议6次、列席股东大会4次。列席监事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贯彻股东大会决议、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进行了监督。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治理规则规范运作,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决策规范,通过优化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改善治理结构和运行体系。本报告期,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及各项决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参与了2022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监督检查工作。监事会认为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财务报表、会计凭证与事实相符,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期无重大对外投资。2023年公司向全资子公司西北轴承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笔,担保余额共计3,781.29万元。上述担保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阅读报告内容,与公司管理层和有关部门进行充分交流,认为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2023年度,未发现有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情形发生。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认真审核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切实履行相关信息的报送、登记程序,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管理,切实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漏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产生,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监事会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的反映公司经营状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细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管理层能严格按照《公司法》、《会计法》、《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公司经营层和高管人员在履行职责期间,公司各项决策部署得到了严格贯彻落实,无损害公司利益、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为。

  监事会通过对公司2023年相关事项的监督、检查和审核,提出以下建议:公司应持续优化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规范采购、销售、生产等各环节业务流程,保证各项业务、财务运行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经营运转高效。重点关注应收账款回收、采购管理、商誉减值等问题,有效控制资产减值风险,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2024年,新一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职责。同时,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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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司改革发展三年来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我们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党委各项决策部署,紧扣改革脱困任务和战略发展目标,强力开拓外部市场,纵深推进改革创新,主要经营指标全面完成,管理基础进一步夯实,全员发展信心显著增强,高质量发展迈出了关键步伐。

  2023年,公司以完成主要经营指标为中心任务,重点围绕强化政治引领、推进市场开发、提升技术创新、推动产能质量提升、强化内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等方面扎实开展工作,抓落实,重实效,有效保障了年度主要经营指标和重点任务顺利完成。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将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为公司实现改革发展奋斗目标提供了坚强保证。一是健全落实党建工作机制。切实推进党建工作要点落实落地,高质量完成了涵盖公司发展战略及各项业务共10余份调查研究报告,有力促进了主题教育、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的深度融合和见行见效。二是压实从严治企工作责任。扎实推进“两个专项治理”,排查整改58项隐患问题,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开展党员示范岗和党员责任区创建,员工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工作作风进一步夯实,党员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发挥明显。

  公司将市场开发作为“先手棋”,通过优化完善营销机制、薪酬奖励制度,配齐配强营销班子和队伍,进一步激发营销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一是建立合同订单全流程跟踪机制。从早期意向到合同签订、排产、交付、回款、用户意见反馈实现全流程跟踪,加快了响应速度,提高了客户满意度。二是大力开展高层领导走访重点客户工作,强化存量市场重点用户的深度开发,加大增量市场开拓力度,全年新增主机用户和经销商124家,范围涵盖主机制造、维修到流通等多个领域。三是取得欧冶股份及欧贝平台制造企业供应商资质A2级认定,产品市场得到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四是积极参加中国国际轴承及其专用装备展览会、中阿企业合作洽谈会、中国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维专业研讨会等行业盛会,在与众多企业家交流学习的同时,深化了合作共识,公司知名度进一步提升,为后续开发市场奠定了基础。

  1.聚焦重点优势领域,加大技术研发力度。一是瞄准瓶颈,对留量大、材料利用低的工艺进行改进,同时进一步发挥专家库作用,积极解决制约生产提升和质量提升的系列瓶颈问题,全年优化生产工艺18项。二是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全年共研发新产品82种。

  2.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公司顺利通过国家级轴承技术研发检测试验工程中心建设等3个重点项目验收,取得授权专利14项,参与制定地方标准1条,参加团体标准审核10条,企业自主创新水平稳步提高,先后荣获“全国石油技术装备创新标杆单位”“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等荣誉称号。

  1.稳定提升生产效能。一是全面推进设备基础档案建设,建立680余台设备电子档案资料,进一步完善公司设备基础管理。二是积极推行精益化生产管理,推动铁路产品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年新制铁路产品套数较去年增长超过37%。三是推进闲置设备恢复工作,完成了中大型车间内外套连线台搬迁设备的恢复工作,进一步提升设备生产效能。

  2.健全和完善质量管理机制。一是整合质检人员力量,优化调整质量管理两级架构,将生产分厂二级质量检验人员整体划归至质量管理中心直接管理,提高了质量管理工作效率和质检工作水平。二是建立健全生产现场质量问题快速反馈机制,通过采取“自检、巡检、专检”相结合的质量检测方式,及时弥补公司质量检的一些漏点的同时,降低了各工序环节不良品率,提高了质量管控水平。

  1.强化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设。一是引进高层管理人员1名、技术专家3名,补充专业技术人员3名,进一步强化了人才队伍。二是全面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配套建立了月度、季度、年度及任期考核,激励效果逐步显现。三是通过岗位调整、岗位退出等方式推进“三定优化”工作,一线%,生产辅助人员比例由21%降至14%。四是完善薪酬及绩效考核体系,完成66人薪级晋级和74人薪级降级,薪酬的内部公平性和正向激励性不断显现,全员劳动生产率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五是加大与自治区和银川市人社部门的协调沟通力度,有序开展锻造工和质检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37名职工获得职业技能认定证书,填补了公司近10年职业技能认定工作的空白。

  2.完善内控及风险体系建设。一是完成各业务部门内控制度及业务流程评测和优化完善,进一步优化内控制度的规范性和指导性。二是修订完善风险指标,设置季度重点风险指标定期监测报告表。完成子公司风险目录、风险评估表、风险应对表的持续完善和日常风险防范。

  3.持续优化财务管控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全面预算管理,完善预算体系建设,推进全面预算和资金计划管理深度融合,强化执行过程管控,发挥预算“预警”作用,切实推进公司成本费用精细化管理。二是加强公司“四金”管控,强化定期分析,健全常态化管控机制,应收账款、存货较年初均有所下降。

  4.全面推进成本管控工作。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成本费用管控实施方案》,涵盖十二个方面75项具体措施,同时明确了各项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间和工作要求,同时配套建立了月度督办落实和汇总分析机制,取得了较好成绩。

  5.推进内部资产重组。为进一步提升运行管理效率,公司根据董事会批准情况,适时启动了第二阶段内部资产重组工作,一是将宝塔实业所属物资商贸、进出口公司、装备制造公司股权关系划转至西轴有限,进一步提升运营管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二是将铁路产品CRCC资质认证主体转移至西北轴承,为公司健康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

  1.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一是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安全生产“1+37+8”文件精神,多轮次、多层级组织安全生产宣贯培训,加大安全巡查检查力度,排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并及时整改,全年未发生一般级以上安全事故。二是健全公司安全生产制度体系,组织修订各工种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11项、风险辨识评价并形成操作规程汇编和风险管控台账,修订公司应急预案1部、安全体系程序文件12个,新增职业健康安全程序文件3个,编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手册,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安全体系建设。

  2.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及环境体系建设。一是契合安全标准化修订了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部共46项制度及办法,顺利通过了安全标准化二级达标。二是全面识别环境因素150余项,对不可接收风险均制定了控制措施,加强环保过程管控,顺利取得西北轴承环境体系认证证书。

  2024年,公司将按照“深耕细作存量市场、技术引领核心产品、全面提升管理水平、资本延伸产业链条”的经营方针,大力实施市场开拓、技术引领、精益管理、品牌建设、人才强企“五大工程”,强化组织、作风、安全“三种保障”,进一步筑牢发展根基、创新发展举措、完善发展机制、提升发展质效。真抓实干,务求实效,以良好的业绩回报股东,为公司和区域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货币资金10,049.93万元,较年初12,803.41万元减少2,753.48万元,降幅21.51%,主要是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所致。

  3.应收账款15,551.60万元,较年初15,260.51万元增加291.09万元,增幅1.91%,主要是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4.应收款项融资351.42万元,较年初208.50万元增加142.92万元,增幅68.55%,主要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5.预付款项766.98万元,较年初1,756.52万元减少989.54万元,降幅56.34%,主要是公司加强供应商管理和沟通、减少预付款所致。

  6.其他应收款261.72万元,较年初690.37万元减少428.65万元,降幅62.09%,主要是往来款减少所致。

  7.存货18,018.39万元,较年初20,397.47万元减少2,379.08万元,降幅11.66%,主要是去库存专项行动导致库存商品减少所致。

  8.合同资产4,418.13万元,较年初3,272.66万元增加1,145.47万元,增幅35%,主要是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但不属于无条件向客户收款的权利金额增加所致。

  10.在建工程3,010.23万元,较年初1,737.77万元增加1,272.46万元,增幅73.22%。主要是高端轴承产业化基地升级改造建设项目增加所致。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负债合计55,195.56万元,较年初51,614.14万元增加3,581.42万元,增幅6.94%。主要负债项目如下:

  1.短期借款6,000万元,为本年向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3,000万元、向宁夏银行永康支行借款3,000万元。

  4.合同负债1,240.90万元,较年初651.24增加589.66万元,增幅90.54%,主要是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6.应交税费868.61万元,较年初1,296.23万元减少427.62万元,降幅32.99%,主要是缴纳增值税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182.27万元,较年初3,909.76增加1,272.51万元,增幅32.55%,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9.其他流动负债4,048.70万元,较年初4,523.49万元减少474.79万元,降幅10.50%,主要是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10.长期借款13,515.54万元,较年初18,430.28万元减少4,914.74万元,降幅26.67%,主要是偿还债务、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所有者权益合计55,928.71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合计50,280.42万元,较年初66,699.12万元减少16,418.70万元,主要项目如下:

  1.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9,793.47万元,较上年25,041.31万元增加4,752.16万元,增幅18.98%,主要是其他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1)营业成本29,766.80万元,较上年24,430.90万元增加5,335.90万元,同比增幅21.84%,主要是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2)税金及附加123.89万元,较上年160.28万元减少36.39万元,同比降幅22.70%,主要是税收减免所致。

  (3)销售费用1,598.53万元,较上年1,282.52万元增加316.01万元,同比增幅24.64%,主要是多渠道强化市场开拓所致。

  (4)管理费用3,937.92万元,较上年4,362.51万元减少424.59万元,同比降幅9.73%,主要是中介机构费、办公及差旅费减少所致。

  (5)财务费用557.10万元,较上年314.92万元增加242.18万元,同比增幅76.90%,主要是新增借款增加。

  (6)投资收益19.45万元,较上年515.19元减少495.73万元,主要为债务重组利得减少所致。

  (7)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10,049.72万元,较上年-4,604.42万元增加5,445.30万元,主要是本年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存货跌价损失及商誉减值损失计提增加所致。

  2023年度每股收益-0.1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0,280.42万元,每股净资产0.44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预算系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确定的内部管理指标,不代表公司管理层对2024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预算报告以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根据公司战略规划、2024年度经营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

  本预算编制范围与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一致,预算编制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公司持续经营,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无重大变化。

  1.严格执行预算指标,不随意变更。预算经相关会议审议批准,作为公司经营活动的基本指导依据,各相关预算责任单位严格执行销售预算、生产预算、采购预算、投资预算、费用预算等,各预算责任单位及财务部门定期分析预算的执行情况,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确保年度经营目标的实现。

  2.严格执行成本费用控制方案。2024年,公司将进一步深化成本管控工作。重点在提高材料利用率、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废次品率上狠下功夫,持续提高产品毛利率。通过优化产品定额管控,全面预算等多种管控措施应用于成本和费用管理的全过程,开展全员控制,层层分解,压实责任,全力落实成本和费用各项管控措施。

  3.深化订单预算、分厂车间模拟市场化管理。进一步深化订单预算、分厂车间模拟化市场分析,细化成本单元管理。通过预算经济资源分配来调动各级各业务单元的积极性,按月进行预算分析、考核,及时纠正偏差,召开月度生产经营分析会。同时充分发挥好内部监督管理职责,做好预算监督、内审监督。

  4.严格落实资金计划。为确保公司及子公司完成2024年资金收支计划目标,严格执行年度生产经营资金计划及融资计划,将资金计划及保障措施办法落实到各责任领导及责任单位,促进各项资金增收节支。

  5.严格执行预算结果运用。预算结果将充分运用到各公司各单位绩效考核、评优评先、奖励惩罚工作中。逐级捆绑,分层考核,人人头上有指标,优化奖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全体员工积极性,增强预算意识,提高预算执行力,促进全面预算理念深入人心,推动公司增收节支、降本增效工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分别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5,637,726.0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93,446,222.96元,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49,083,949.0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60,858,544.50元。

  公司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本年度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决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为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经对2023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商誉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2023年度拟计提各项减值损失100,497,232.78元,明细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2023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421,153.40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477,276.74元。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将存货分为原材料、在成品、库存商品以及发出商品等明细项目评估进行减值测试,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的存货及固定资产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4]第1037号)确定,2023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9,809,136.66元。

  公司期末对商誉相关的各项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首先将商誉及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商誉包括在内,调整各项资产组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调整后的各项资产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各项资产组(包括商誉)是否发生了减值。

  本公司聘请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评估了商誉的可收回金额,出具了《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桂林海威船舶电器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可收回金额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4]第970号),并确定本期计提的商誉减值的金额为56,520,193.41元。商誉减值测试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构成情况:桂林海威船舶电器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范围,是其形成商誉的资产组涉及的资产,评估范围包括组成资产组的全部主营业务经营性有形资产和可确认的无形资产组成的资产组(不包含营运资本及非经营性资产)。

  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发现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对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固定资产减值由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的存货及固定资产减值测试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4]第1037号)确定,2023年度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269,472.57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00,497,232.78元,将减少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0,218,998.69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2024年4月1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均以现场方式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玉礼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九、《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4月17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名,实到董事3名,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叶森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编制的《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分红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保障了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我们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报告期内,纳入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均能按照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了认线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商誉等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处理,坚持了稳健的会计原则,规避了财务风险、真实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本次计提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进行了认线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5,637,726.0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93,446,222.96元,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49,083,949.01元。鉴于公司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2023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公司决定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同意董事会的意见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认为,公司结合《2023年度目标责任书》及月度考核考核指标等指标,对高层管理人员进行了综合考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符合《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薪酬的考核与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17日,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对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税前报酬总额(包括2023年兑现基本薪酬、绩效薪酬、补贴、福利费以及公司承担的社保、公积金)进行了披露。

  根据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办法》及相关办法规定,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薪酬需年报披露后进行年度考核,现将考核结果补充披露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利安达审字[2024]第0153号《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791,469.46元,期末未分配利润-1,344,213,357.43元,实收股本1,138,656,366股,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2023年度受行业增长速度放缓、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部分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导致毛利率下降。

  2.报告期内,公司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商誉等资产等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影响较大。

  公司通过实施“五大工程”,实现公司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确保三年发展规划落实落地。

  健全重点客户高层互访、技术人员定期交流、合同全流程跟进等机制,精耕细作存量市场,在稳定现有客户基础上采取多种措施扩大合同订单,加快恢复并扩大石油、冶金等行业客户。在高附加值且有市场容量的进口替代产品和高端产品领域深度调研、突破发力,前端主导技术研发和生产组织工作,稳步拓展增量市场,全力以赴打开市场新局面。按照培育一批、发展一批、淘汰一批原则,动态优化调整经销商名单,提高经销商整体水平,同时要借助阿里巴巴国际站等平台及代理商,进一步扩大对外合作力度。加大对拥有市场资源的专兼职营销人员的引进力度,持续强化营销团队建设。

  深入分析生产现状,进一步优化改进生产工艺,严肃工艺纪律,不断提升材料利用率。聚焦高端前沿市场需求和反馈,切实发挥重点新产品开发项目组的作用,潜心做好新产品研发及成果转化工作。加大与相关企业院校研发机构的横向联系、项目合作开发、资源共享,持续完善“传统优势产品规模化、高端新产品差异化”战略策略和实施路径,真正让技术引领生产、引领核心产品,不断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加强几个创新平台的维护和应用,为公司走专精特新道路创造良好条件。常态化开展专业培训和对外交流,加大创新人才储备力度,高效满足公司技术人才长远需求。

  精益管理是人人参与、天天参与的管理变革,有利于应对各种危机,能够把产能、质量对市场的支撑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要结合发展实际,优化组织架构,健全管理体系,努力将精益管理理念渗透到生产经营的全业务、全流程中,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深入开展“成本管控年”专项活动,切实将各项成本管控措施落到实处、做出成效。优化全面预算管理及经营考核机制,强化月度、季度及全年考核兑现的刚性约束和正向激励,引导全员参与经营、参与指标。强化生产组织调度和准时化生产,进一步推动产能提升和效能发挥,保障生产任务完成。持续推进铁路产品精益生产项目,认真做好经验成果的总结及推广应用工作。按照统一管理、动态考核、优胜劣汰原则,持续完善供应商管理体系,优化供应商队伍。加大物资集采力度和覆盖面,充分发挥驻外办事处的作用,确保达到提高集采产品质量、交期和成本降低的目的。有序推进设备购置及改造工作,做好设备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快ERP、MES融合升级项目、PLM改造项目实施,为建设数字化车间试点工作打好基础。

  强化质量过程管控,常态化开展质检人员业务技能和职业素养培训,努力在产品质量提升上取得重要突破,擦亮公司的品牌底色。坚持客户至上,不断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切实增强客户对公司品牌的认可度和信任度。持续开展知识产权打假维权行动,努力维护公司良好形象。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多渠道开展广告宣传工作,持续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打造企业文化载体,深入推动公司厂史馆建设及《西北轴承志》编纂工作,充分挖掘“三线建设精神”和“西轴精神”,大力塑造公司从严、求实、拼搏、创新的品牌内核,持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对公司品牌“前世今生”的认同感、参与感和归属感。强化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关爱员工、尊重员工,让全体员工有尊严地工作和生活,让和谐文化渗透到我们日常的生产和生活中,不断汇聚推动公司行稳致远的强大合力。

  优化招聘策略,广泛引进高层次人才、优秀专业人才和营销人才,持续改善公司人才队伍结构。坚持正激励导向,完善薪酬及绩效考核体系,优化综合工时制,增加职工薪酬待遇,进一步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进一步激发人才队伍的活力和创造力。加强中高层管理人员与行业头部企业的交流学习,要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大力度开展好各类培训并确保取得实效,不断提升管理人员能力水平。抓细抓实职业技能认定、“师带徒”及专业技能培训工作,进一步强化技能人才队伍对公司发展中的支撑和推动作用。优化岗位晋升通道,全力推进人才梯队建设,扎实做好后备干部和专业技能人才的培养储备及提拔使用工作,确保公司事业后持续发展。

  为建立健全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强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要求和《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特制定公司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本规划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在综合考虑股东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兼顾公司短期利益与长远发展,充分听取和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意见,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着眼于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发展战略、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从而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1.利润分配方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实现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将重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可优先选择合理的现金分配方式。

  2.利润分配周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根据实际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拟定该年度的现金或股票分红预案。公司董事会还可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4.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况,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程序,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范围。

  1.公司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根据公司现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调整,以确定相应年度的股东回报计划。

  2.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充分考虑公司发展所处阶段、盈利规模、现金流量情况及当期资金需求基础上,结合股东(包括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监事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2个月内实施。

  3.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分红政策和利润分配规划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并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须经持有效表决权股东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同时公司就此议案必须根据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在董事会的指导下,认真学习和执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内部审计准则》规定要求,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会议精神,遵循查错纠弊,维护法纪,促进管理的宗旨,积极引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在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和实现经济目标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根据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成立审计小组,对公司子公司进行了专项审计。

  2023年,内部审计部门在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紧密围绕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开展了专项审计工作。通过有效的审计监督,进一步规范了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提高了内部控制水平,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1.完成了主要子公司的专项审计,针对财务收支、生产及存货管理、采购业务、合同管理、薪酬发放、劳动用工、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等业务流程环节进行了专项审计,有效揭示了潜在风险和问题和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为管理层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2.审计意见落实:对上年度审计意见进行了跟踪落实,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整改,提高了审计工作的实效性。

  1.审计覆盖面有待扩大。受人员、时间等因素限制,部分业务领域和环节的审计覆盖面还不够广,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

  2.审计深度不够。在一些审计项目中,对问题的挖掘和分析还不够深入,未能充分揭示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2024年,内部审计部门将继续围绕公司发展战略,以风险为导向,以提升质量为目标,全面提升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开展专项审计,针对公司销售业务活动、薪酬绩效考核等开展专项审计,揭示潜在风险,提出改进建议。

  2.强化审计意见落实,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确保审计意见得到及时、有效的落实,形成闭环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确保计划的顺利推进。

  3.加强沟通协调,加强与公司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内部审计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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